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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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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3 10: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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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总支: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共中原科技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共中原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学校党员发展工作需要,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党校拟举办“中原科技学院2024年上半年(总第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本期培训班由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党校牵头抓总,土木建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及教职工中已经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且经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所在党支部研究决定并报学校党委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为4月13日和4月14日全天;分组研讨和社会实践安排在4月13日至4月19日期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开展。

三、培训地点

郑州校区:学术报告厅

 许昌校区:自强报告厅

四、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按照“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党校教材、统一颁发证书”的原则,采取专题讲座、观看纪录片、分组研讨、社会实践和自学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章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政热点,发展党员基本程序,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内容开展教育培训。具体内容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大纲》选择。

五、培训安排与管理要求

(一)严格选送标准。各基层党总支要认真做好参训学员的选送工作,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真正选送群众公认表现好,思想上、行动上要求进步的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学习。

(二)精心组织培训。本次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党校牵头,土木建筑学院承办,王森为培训班班主任,全程负责学员培训期间各项工作,同时,另选2名学员作为学生总助,协助做好培训班整体人员考勤和各类收交材料的初审和汇总工作。各基层党总支要选派1名教师党员任带队老师,做好本院(部)在培训期间的总体协调工作,并提前把学员分好组,每组以15-20人为宜。各小组要确定1名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员任组长,做好本小组学员考勤、课堂秩序维护、小组讨论、分发和收交材料等工作。

(三)严明培训纪律。参训学员要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确保培训期间的课堂秩序。因事请假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征得带队老师批准。累计超过6学时不能参加培训的,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对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专心听讲等干扰培训期间教学秩序的学员,及时通报并视情况取消该学员培训资格。

(四)严格教学管理。授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培训内容组织备课,严格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如培训日程安排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党校沟通备案。

(五)强化讨论环节。各党总支要组织每一位参训学员至少开展2次讨论活动,每次讨论时间不少于2学时。讨论时,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做现场指导;讨论要分组进行,为确保讨论质量,建议每组学员以15-20人为宜,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六)组织好社会实践活动。培训期间,各小组应在校园内外组织一次规模适当的社会公益类的实践活动,活动时长不少于2学时。带队老师和组长要做好指导和组织工作,切实增强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做好检查督查。届时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党校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有关人员对集中培训情况、自主研讨情况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六、培训材料上报

培训开始前,请各党总支将《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1)和《培训日程安排表》(附件2)中的自主研讨内容和社会实践内容填好后,于4月10日16:00前报至王哲老师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版需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签字)。

培训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把学员签到表(复印件)、平时成绩、学员研讨发言提纲、研讨会议记录(复印件)、学员思想小结、社会实践活动照片等由各总支书记签字后于4月18日前报送王森老师处,原件由各基层党组织留存。

七、结业考核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包括考勤、研讨、考试、小结。

1.考勤:包括出勤率、课堂纪律与学习态度等。

2.研讨:包括发言提纲、研讨交流情况等。

3.考试: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一般由党校统一命题,同一时间集中进行考试。

4.思想小结: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着重就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培训之后对入党的新认识以及今后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谈谈自己的心得、感想。

(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80%,平时成绩占20%(其中思想小结成绩占10%,考勤、研讨占10%)。考核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三)考试时间暂定为4月19日晚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结业考试中凡有不诚信行为的,成绩按零分计,在校期间不再考虑其组织发展问题。

(四)培训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xls

        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日程安排.xls

        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教学大纲.doc

 

联系人:王哲(党委组织部)   电话:15090083320

    王森(土木建筑学院)    电话:17513329136

 

中共中原科技学院委员会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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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