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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共中原科技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共中原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学校党员发展工作需要,拟举办2024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本期培训班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且成绩合格,培养期满一年以上的,经党组织考察,已经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为11月16、17日全天,分组研讨和社会实践安排在11月16日-11月22日期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开展。
三、培训地点
学术报告厅(郑州校区)
自强报告厅(许昌校区)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视频教学、分组研讨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安全稳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宗旨教育、党员入党程序和流程、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及理想信念和能力建设、民族宗教工作等。
分组研讨和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
五、培训安排与管理要求
(一)精心组织培训。本次培训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教育学院承办,张长豪为培训班班主任,全程负责学员培训期间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培训学员选送的相关组织与协调工作,同时选派1名教师党员任带队老师,全程负责本单位学员培训期间的各项工作,另选1名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员作为学生助理,协助培训班班主任做好人员考勤、分组讨论、分发和收交材料等工作。
(二)严明培训纪律。参训学员要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事请假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征得带队老师和培训班班主任批准,请假时间累计超过6个学时以上的取消培训资格。要确保培训期间的课堂秩序,对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专心听讲等干扰培训期间教学秩序的学员,及时通报给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视情况扣除平时成绩或取消该学员培训资格。结业考核中凡有作弊、抄袭等行为的,考核成绩按零分计,在校期间不再考虑其组织发展问题,并将结果通报至所在单位。
(三)强化分组研讨督查。各单位要组织每一位培训学员至少开展2次讨论活动,每次讨论时间不少于2小时。讨论时,学员所在的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做现场指导;讨论要分组进行,为确保讨论质量,建议每组学员以15人左右为宜;届时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讨论情况进行抽查。请将本单位讨论活动的分组情况、指导人姓名、主题、时间、地点等事项安排及时汇总上报,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四)组织好社会实践活动。按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为主题,党课培训期间,各单位应在校园内组织一次规模适当的公益类的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请带队老师和组长做好指导和组织工作,切实增强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报送相关材料时间及结业考核安排
(一)材料报送时间。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培训学员选送事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学员有序参加本次培训班教学日程安排的各项课程;同时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1)、自主研讨和社会实践安排(附件2)内容填好后经党总支书记签字,于11月13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王哲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王哲老师OA)。
培训结束后,各单位将学员培训班签到表(复印件)、平时成绩、学习心得、研讨会议记录、社会实践活动报告及照片于11月22日下班前报送至张长豪老师处,原件由各党总支留存。
七、结业考核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包括考勤、研讨、考试、学习心得。
1.考勤:包括出勤率、课堂纪律与学习态度等。
2.研讨:包括发言提纲、研讨交流情况等。
3.考试: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一般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同一时间集中进行考试。
4.学习心得: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着重就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等,谈谈自己的心得、感想。
(二)考试及成绩。
1.考试成绩占总成绩70%,平时成绩占30%(其中学习心得成绩占20%,考勤、研讨占10%)。考核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2.考试时间暂定为11月22日晚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结业考试中凡有不诚信行为的,成绩按零分计,在校期间不再考虑其组织发展问题。
3.培训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发展对象培训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联系人:
党委组织部 王 哲 15090083320
教育学院 张长豪 18736213500
中共中原科技学院委员会 组织部
中共中原科技学院委员会 党 校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