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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专升本)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24 08:48:12
来源:党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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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1级新生专升本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1.1018日前,各基层党组织对新生(专升本)党员材料进行审查;

2.1019日,各基层组织负责上报审查结果及相关材料。 纸质版附件)经基层组织书记签字后报送至党务办公室(明德楼809室),电子版附件)发送至王哲老师OA

、入党材料审核

1.各基层党组织安排新生辅导员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的信息计和党员档案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必须经过密封且加盖原基层党组织公章;新生党员档案中缺少相关材料的,要尽快与原单位联系将材料补齐。

2.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新生党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中要着重看其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是否年满18岁、入党时年龄是否年满19岁、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材料内容填写是否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异地发展现象等。审查结束后认真填写附件1: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汇总表》。

3.对于年龄未满足上述要求的新生党员不予接收。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的新生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时要有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于突击发展、异地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手续不完备等情况,要在附件2: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如实注明

、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登记工作。各院需提交以下材料:(1)纸质版介绍信。各院收齐后统一交至党务办公室办理转接。(2)附件1: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各院负责汇总新生(专升本)党员数据后,院党组织书记签字至党务办公室。统一办理时间为1021日至30日。

2.做好入党材料接收审查工作。新生(专升本)党员入学报到后,各党组织要统一组织收取新生(专升本)党员入党材料,并在1018日前集中组织力量完成所有入党材料的审查工作,核对入党材料与组织关系的一致性,核实党员身份信息;并填写附件2: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党籍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材料、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党校培训证明(含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两份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材料等

注意重点留意:申请入党时是否年满18周岁,发展程序是否合规,入党志愿书相关签名盖章是否齐备,两次党校培训证明是否齐全,政审材料是否完整。

如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者填写混乱等问题应及时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者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商请原单位党组织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党务办公室

3.转接手续完毕后,请及时填写《附件3:2021年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基本数据统计》《附件4:党费系统录入模板》,并上报党务办公室。根据统计数据将新生党员导入我校党费系统,请提醒新生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每月15日会有短信提醒)。

4.做好新生(专升本)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在完成新生(专升本)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和入党材料核查后,各党组织要及时将新生(专升本)党员编入党支部,认真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引导新生(专升本)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1: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新生党员审查登记表
附件3:2021年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基本数据统计
附件4:党费系统录入模板

                               

  党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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